如果您与公民结婚尚未满2年,那么您所获得的移民签证或绿卡是有条件的。要想去除该限制性条件,您的婚姻必须是真实的,并持续法定需要的时间。
一般来说,如果您符合下列条件, 即可申请解除临时绿卡上的限制条件:
您必须在您条件绿卡的批准日满2年的90天内,与您的配偶一起递交临时绿卡转正的申请。如果您未及时递交申请,则可能会失去绿卡身份并被递解出境。
如果你已离婚或您受到配偶的虐待,您可以随时提出绿卡转正的申请,并要求豁免关于夫妻需要联合申请的规定。当然,您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
如果您的子女与您同时或在90天之内相继拿到临时绿卡,那么您可以在您的临时绿卡转正申请中同时提出子女的绿卡转正申请。但是如果您的子女在您拿到临时绿卡90天之后才拿到他们的临时绿卡,则需单独提出绿卡转正的申请。
如果您未能在条件绿卡的批准日满2年的90天之内提出申请,将有如下后果:
误期申请的情况下,如果您能以书面形式向移民局有关官员证明,您误期申请有正当合理的原因,移民局可酌情批准您的申请并恢复您的永久居民身份。
如果您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理由,可以依法要求豁免关于夫妇双方必须联合提出绿卡转正申请的规定。这些理由包括:
如果您的离婚诉讼程序尚在进行之中,并且:
作为一个永久居民,您应该已经收到临时绿卡,此卡将证明,您有权在美国长期工作和生活。如果您及时递交了绿卡转正的申请,您会收到移民局的通知,允许您在等待转正期间继续合法居留和工作。
绿卡转正可能需要面试,以证实您是否符合转正条件。移民局会以正式的通知告诉您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最近,一个遗产认证法院判决网上购买的遗嘱在表达遗嘱订立人的真实意思方面与一般的遗嘱具有同样的效力。这起案件的细节如下:
小
萨米-戴维斯(Sammy Davis
Jr.)是二十世纪五十至八十年代的美国最有名的娱乐圈人士之一。他于1990年去世,并把他所有的财产留给他的妻子迪维斯-戴维斯(Altovise
Davis)。迪维斯在2004年曾立下遗嘱,决定将她所有的财产转移给她的两位商业伙伴,但是在后来她又对这两位商业伙伴提起了欺诈的指控。2008
年,迪维斯决定执行她立下的第二份遗嘱,根据这份遗嘱,她唯一的儿子曼尼-戴维斯将得到她和她已故丈夫留下的大部分资产,估计价值超过一千万美元。迪维斯
没有聘请律师来帮她起草遗嘱,相反她用从法律文件网站上购买的文件自己完成了遗嘱,好让财产顺利交到儿子手中。
然而,迪维斯的商业伙伴
对这份从网上购买的遗嘱提出质疑,他们怀疑这份遗嘱不能充分表达迪维斯的遗嘱意愿。2010年3月,洛杉矶郡高等法院作出了有利于曼尼的判决,法院裁定网上购买的遗嘱是迪维斯遗嘱意愿的明确体现,应被合法执行。由此可以看出,法院允许从网上购买的遗嘱用于法院在财产处置上的裁量。
曼尼声称商业伙伴多次欺骗和利用他母亲,并试图控制她的资产。正是由于法院对这种简便好用的从网上购买的遗嘱的效力的肯定,曼尼才得以对他父亲的创作遗产享有权利。